地区: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
地区:江苏|江西|辽宁|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西藏|新疆|云南|内蒙古
84农业网 时间:2018-03-14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主要对虾养殖区域的南美白对虾养殖水平不断捉高,集约化养殖方式日趋普及。然而发展的背后是养殖环境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导致由环境恶化造成的白对虾规模死亡不断发生,自2003年起在高密度养殖区不断发生的“死底症”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个例子。
“死底症”主要发生在以高密度养殖方式的虾塘,通常在水温28℃以上、养殖时间在60~80天左右较易发生,发病对虾规格在60~70尾/斤,一般在富营养化且水质恶化的池塘极易发生。发病初期,一般每天在池底可发现2~3斤死虾/塘,随着水质继续恶化,每天在池底可发现20~30斤死虾/塘,在南美白对虾蜕壳期间为死亡高峰期,若不加以控制,死亡现象会一直持续到收虾季节,直至绝收。由于绝大部分死虾均是在池底,因此平时不易被业者及时觉察,故有些虾农也称之为“偷死病”。死虾通常无明显的异症,部分死虾可见黄鳃或黑鳃,有些可见软壳现象。
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主要原因是养殖水体水质状况不良,对虾的排泄物、残饵、池塘内有机物等在异养性细菌的作用下,蛋白质及核酸会慢慢分解,产生大量氨等含氮有害物质。而氨在亚硝化菌或光合细菌作用下转化成亚硝酸,亚硝酸与一些金属离子结合以后可以形成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又可以和胺类物质结合,形成具有强烈致癌作用的亚硝胺,造成对虾体内的PO、SOD、溶菌酶的活性下降,抗病能力急剧降低,导致代谢混乱。另一方面亚硝酸盐损伤了虾鳃,形成了鳃部肿胀,出现黑鳃或黄鳃现象,同时由于破坏对虾携氧能力,造成了对虾肝脏及鳃部出现异变,如空泡化,进而造成了对虾的规模死亡。
从发病池塘水质检测情况分析,我们调查的发生偷死现象池塘水质指标中的亚硝酸氮普遍偏高,通常淡水或咸淡水的池塘,其亚硝酸氮高于0.5ppm,即可发现“死底”现象,而盐度高的水体,其亚硝酸氮高于1.0ppm,才会发现“死底”现象,若能及时将亚硝酸氮降低到一个安全阈值,“死底”现象即会逐渐减少,直至停止。
由于绝大部分养殖业者以前很少遇到“死底”现象,因此觉得无从着手,一般只是采取消毒手段,这样往往耽误了抢救时机,针对这种实际状况,我们在南方主要高产养虾区域采用了多种措施进行了控制“死底”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通常在南美白对虾养殖的30天起,全池泼洒1次纯化硝化细菌(硝化宝),其用量为每亩水体泼洒1000g(即1袋),试验表明,在虾塘应用纯化硝化细菌(硝化宝)后的120小时后,池塘内的硝化细菌会逐步进入繁殖高峰,此时明显可见池塘水质的亚硝酸氮开始下降,当在池塘应用纯化硝化细菌(硝化宝)15天后,其硝化细菌繁殖进入顶峰阶段,此时可见亚硝酸氮下降95%以上,效果十分明显,直接效应就是“死底”现象会停止。实验还发现,在硝化细菌应用水体30天左右,其繁殖速度逐渐变慢,亚硝酸氮的下降速率逐渐降低。因此根据这个现象,我们总结出一般在养殖一个月后,通常每月使用一次纯化硝化细菌(硝化宝),便可获得控制“死底症”规模发生的良好效果。
2.紧急救助时,通常可向养殖水体泼洒固体双氧水(高能氧),其用量为每亩水体泼洒500~1000g,重点泼洒在污染区,这样通过其强氧化作用,可降低亚硝酸氮对于白对虾的危害,暂时减少“死底”现象的规模发生,但从使用效果来看,这仅仅是一种治标的手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亚硝酸氮过高问题,且由于需要反复多次使用,会造成控制成本的增加。
3.也可采用全池泼洒活性碳的方法,进行暂时控制死底现象发展,主要是利用活性碳的高效吸附作用,通常其用量是2ppm,从使用效果来看,其缺陷同固体双氧水(高能氧),且成本过高。
南美白对虾“死底症”作为一种由环境因子造成的新型病害在一些高密度养殖区逐渐有蔓延的趋势,作为控制该种发病状况来讲,主要是应密切注意养殖水体的亚硝酸盐指标,通常在海水养殖池塘亚硝酸氮超过0.6ppm会出现慢性中毒症,当超过1.5ppm出现急性中毒症,因此及时了解养殖池塘亚硝酸氮指标尤为重要。同时我们调查中发现通常虾塘上层水质状况较为正常,主要是中下层水质可以检测到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因此需要取样,位置准确,以免误判,若同时发现水体氨氮过高,则应首先采取使用光合细菌或枯草芽孢杆菌(益水宝)的方式,先行迅速降低氨氮,以免发生水体的氨氮含量过高时,促使亚硝酸盐的积累,并会加重其毒性,加重“死底症”的进一步发生。
84农业网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任何关系,请网友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84农业网本着服务三农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84农业网所有文章都不代表真理,仅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