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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农业网 时间:2018-03-14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青蟹放养时间因地而异。广东、广西等地沿海从4-5月份开始放苗,一年可养殖多次,有的采取轮捕轮放、捕大留小的措施,全年进行养殖,但其放养旺季是5-7月和9-11月;台湾沿海多在4-5月和7-8月间,在农历3月以前所捕到的蟹苗个体较小,且此时水温尚低,故不适于放养;上海地区旺季在端午和立秋后。浙江沿海每年4-11月都可在海区捕到天然蟹苗,但幼蟹集中出现是在6月底至7月中旬和9月中旬至10月上旬。第一批苗(俗称夏蛑)宜在7月中旬前放养,7月下旬后,必须提高放养苗种的规格,否则当年难以使大部分青蟹达到商品蟹要求。4-5月是青蟹放养的旺季,以利当年养成较大规格商品蟹和发挥轮捕轮放、挖掘蟹池的生产潜力,有的在第一造青蟹收获后,第二造又进行青蟹育肥。第二批蟹苗俗称“秋蛑”,当年不能养成商品蟹,但可通过越冬得到利用,其放养时间是9-10月份,越冬至翌年,再养殖3-4个月,即能使青蟹达到商品规格。如越冬养成放苗数量不足,可在第二年4-5月再收购体重50-100克的蟹苗补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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