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
地区:江苏|江西|辽宁|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西藏|新疆|云南|内蒙古
84农业网 时间:2018-08-02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8月2日电(记者胡旭)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从严格落实税收促进扶贫工作的优惠政策,加强对扶贫工作、扶贫项目和相关企业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积极创造有利于脱贫攻坚的良好税务政策环境。
意见指出,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四川88个贫困县范围内所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意见要求,扎实做好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帮助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打开销路、扩大市场。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四川省税务局将会同四川省财政厅,结合四川实际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
此外,意见还分别从用好民族自治区域企业所得税地方减免政策,税收支持金融企业加大涉农贷款、保险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税收支持力度,加大冷链物流企业税收支持力度,加强税收扶贫优惠政策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
据了解,四川省税务局将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形成适合四川省实际的《税收扶贫优惠政策清单》,并将对照清单在全省88个贫困县范围内开展专项督查,逐项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专项督查结果纳入系统绩效考核。
相关标签:农业新闻
84农业网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任何关系,请网友自行判断信息的真实性。84农业网本着服务三农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84农业网所有文章都不代表真理,仅作为参考。